杭州 6 月 11 日电(鲍梦妮)11 日,杭州市发改委、市公安局、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公告《优化调整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》,明确自 7 月 1 日起,“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”中“在本市市区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”指标分值由现行的 30 分提高至 80 分。
指标赋分规则如下:
此次调整更加强调合法稳定居住的概念。无需购房面积或金额要求,也不需提供贷款还清证明、无传染疾病证明或文化程度证明。符合条件的居民实际居住在房产内,居住证积分达到 100 分即可申请积分落户。除了“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”指标,年龄、居住年限、社会服务等方面也可以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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